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辉煌的战绩 丰硕的成果

1999-09-21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中医中药蓬勃发展传统医学发扬光大

新中国成立以来,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,党的第一代领导人对中医药工作都曾作出过重要论述:“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”被列入国家《宪法》,成立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,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。

50年来,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,整体服务功能和内涵建设不断提高。据1998年统计,全国中医医院(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)达2629所。全国有75%的县建立了中医医院,90%以上的综合医院设有中医科,中医药人员达到51.4万人。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基本形成,中医药在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
中医药科研机构的内涵建设得到加强,科研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。其中获国家级奖励的科技成果68项,部局级成果731项。双氢青蒿素的发明、针刺镇痛机理的研究、中西医结合治疗多脏器衰竭等重大科技成果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。

中医药教育改革不断深化,教育层次和专业结构得到合理调整,教育质量日益提高。初步形成了多层次、多形式、多学科的中医药教育教学体系。中医药对外教育有了很大发展。目前,来我国学习自然科学的外国留学生和进修生中,学习中医药的人数最多。

中药生产流通体系基本形成,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可以基本满足。中药制剂在保持传统剂型的基础上更加多样化,一大批中药新剂型的出现更好地适应了现代社会的发展。民族医药机构与队伍进一步壮大,民族医药学得到进一步继承、发掘、整理和提高。

中医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,国际地位不断提高。目前我国已与世界上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医疗、科研、学术交流等合作关系。世界卫生组织在我国设立了7个传统医学合作中心。1991年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了我国组织召开的国际传统医药大会,对世界传统医药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。

国际合作日益广泛对外交流不断发展

在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指引下,卫生外事工作坚持“服从外交路线的需要,为外交方针政策服务;服从现代化经济建设的需要,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服务”的宗旨,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,为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
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70年代末,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,卫生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逐步从社会主义国家、第三世界扩大到西方国家,不断取得积极的进展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我国卫生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轨道。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,我国卫生界不断拓宽与世界各个国家、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官方及民间的合作与交流。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、世界银行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欧共体等国际性组织先后签署和实施了300多个合作项目,获得无偿援助和优惠贷款共9亿多美元;我国同世界上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良好的卫生合作关系,先后与40多个国家签订了150多个卫生合作协议、执行计划和备忘录;民间合作已经成为引进卫生技术、设备和资金的重要途径;内地与港、澳、台在卫生领域的合作和交流也得到长足的发展。一个全方位、多渠道、多层次的卫生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新局面已经形成。这些合作与交流不仅在外交上扩大了我国在国际上的政治影响,增强了我国与世界各国特别是第三世界的友好合作关系,而且引进了大量的技术、资金和管理经验,培养了大量的卫生人才,改善了城乡基层卫生条件,提高了卫生服务水平,缩小了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间在医药卫生领域的差距,加快了我国医药卫生现代化的进程。

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发展先进模范人物层出不穷

我国广大卫生工作者继承和发扬优良的医德医风传统,为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做出了重大贡献。

50年来,广大卫生工作者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,发扬敬业奉献的精神,治病救人,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。特别是在发生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时,他们冒着生命危险,奔赴救灾防病的第一线,救死扶伤,日夜奋战,为杜绝灾后疫病流行、减轻国家和灾区人民的损失做出了很大贡献。

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杰出代表张孝骞、林巧稚、黄家驷、诸福棠等,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奉献了毕生精力,受到人们的崇敬和怀念。“模范医学教授”姜泗长、“模范医学专家”吴孟超、“白求恩奖章”获奖者赵雪芳、方圻等一批先进典型,他们的精湛医术和高尚医德一直被广为称颂。许多基层卫生工作者在艰苦的条件下,不计较个人得失,恪尽职守,治病救人。他们之中有全心全意为藏族人民服务的草原医生李贡;有扎根农村,坚持为农民服务的“人民的好医生”周礼荣;有在边疆偏远高寒的少数民族地区工作36年的“为民爱民的好医生”吴登云。他们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评价。

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》对行风建设提出了“救死扶伤、忠于职守、爱岗敬业、满腔热忱、开拓进取、精益求精、乐于奉献、文明行医”的目标要求。全国卫生系统将不断提高卫生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,使卫生队伍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模范人物,更好地肩负起新时期卫生改革和发展的重任,更好地完成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的光荣使命。

妇幼保健不断加强两个纲要广泛实施

党和政府一直把保护妇女儿童健康作为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,采取一系列法律、行政和卫生技术措施,不断加强妇幼保健工作。

全国妇幼保健机构已从1949年的89个发展到1998年的3200多个,还有1.5万多个县及县级以上医院设有妇产科和儿科。全国现有妇产科和儿科医师16.9万多人,助产士4.8万多人,农村接生员31万多人。全国城乡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妇幼卫生保健网络体系。

从1950年开始推广新法接生后不久,就使妇女产褥热和孕产妇死亡率大大下降。以后,又陆续开展妇女孕产期系统保健和妇女子宫脱垂、尿瘘及子宫颈癌等疾病普查普治,还开展了健康咨询和婚前健康检查,以及节育手术和计划生育、优生优育技术指导等多种妇女卫生保健服务,使全国妇女健康水平大大提高,孕产妇死亡率从建国初期的1500/10万下降到1997年的63.6/10万。特别是90年代以来,随着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》、《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》的出台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的颁布,我国妇幼卫生工作进入法制化和科学化管理的新阶段。

通过长期坚持计划免疫和对儿童肺炎、腹泻、佝偻病和缺铁性贫血病的积极防治,以及广泛开展爱婴行动,促进母婴喂养,创建爱婴医院,开展营养指导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、新生儿疾病筛查、儿童早期教育等多项卫生保健服务,使儿童健康在更广泛的领域得以保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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